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作者:2010-11-1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1年港澳臺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等八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前身是創建於1948年的中原大學,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首批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198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成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現有國家級重點學科4個,國家級重點培育學科1個,省級重點一級學科4個、二級學科30個,省級特色學科3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部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4個;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4個、二級學科32個;碩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8個、二級學科64個;博士後流動站5個,並擁有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專業碩士(法學)、法律專業碩士(非法學)、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稅務碩士、翻譯碩士、國際商務碩士、農業推廣碩士、旅遊管理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應用統計碩士、工程碩士(计算机技術)等15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與高校教師碩士,以及各層次外國留學生及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權。
2011年我校繼續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若干名。
一、報考條件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全部為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人數
根據各專業報名人數而定。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報名地點: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8227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繫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繫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聯繫人:伍榮基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00853)28318401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3.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地址。
    4.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一個專業。
五、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
碩士生:外國語(滿分100分)及兩門業務課(每門滿分150分);其中公共管理碩士、公商管理碩士初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滿分200分)。
博士生:外國語及兩門業務課(每門滿分100分)。
初試科目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具體初試科目名稱請見我校網上公佈的2011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初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1年4月9日至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3、復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1年6月初      地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六、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考生的科研能力情況、導師意見以及考生報考材料、體檢結果綜合審查後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1年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七、在學期間費用
碩士生培養費共計30000元(專業學位碩士除外);博士生培養費共計42000元。具體收費標準以我校報物價部門審批確定的標準為准。住宿、教材等其他費用均按我校報物價部門審批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
各項收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學員可繳納人民幣或港幣、澳門元。繳納港幣、澳門元時,按中國銀行當天公佈的外匯牌價計價收費。
八、入學
    新生報到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准。新生報到時,由學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學習年限
1、碩士研究生:非專業學位專業實行三年制為基礎的彈性學制;專業學位專業實行兩年學制。
2、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三年到五年。
十、學位
研究生已完成培養計畫規定的課程,可撰寫學位論文。有關學位論文撰寫、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等工作,須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十一、其他
我校將在網上及時公佈招生最新資訊,請考生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等階段登錄以下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http://yjsb.znufe.edu.cn
考生如有不明確事宜,歡迎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查詢。
十二、聯繫方式
聯 系 人:王廣波
聯繫部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114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首義校區)中南樓302室
郵證編碼:430060
電話/傳真:86-27-88384542
郵    箱:yjszsb@znufe.edu.cn
 
 
 
 
 
 
 
 
 
熱忱歡迎港澳臺考生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