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作者:2020-07-29

各位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我校拟录取博士生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以下四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少骨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全日制少骨计划、定向就业(在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不得更改。

现就上述四类考生对应的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均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需要转工资关系),按规定经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学、注册学籍。未按规定完成调档或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拟于8月初将《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事宜详见调档函相关要求。

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治楼309室研究生院档案室(邮编:430073)

收件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04。

二、“全日制少骨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

“全日制少骨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需要转工资关系),按规定经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学、注册学籍。未按规定完成调档或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调档事宜详见调档函相关要求。

学校拟于8月初将《少骨定向协议书》、《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签订定向协议、邮寄人事档案工作。

考生收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再到考生定向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考生定向所在省级管理部门,2份在9月份新生报到时交(送)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中1份由学院转存研究生个人档案、1份由学院集中交至学校研招办)。

三、“全日制少骨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

学校拟于8月初将《少骨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签订定向协议工作。“全日制少骨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无需调档

考生收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再到考生定向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定向单位,1份交给考生定向所在省级管理部门,2份在9月份新生报到时交(送)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中1份由学院转存研究生个人档案、1份由学院集中交至学校研招办)。

四、“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必须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学校拟于8月初将《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签订定向协议工作。非全日制考生无须调档

考生收到《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好,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定向就业单位,2份在9月份新生报到时交(送)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中1份由学院转存研究生个人档案、1份由学院集中交至学校研招办)。

五、重要说明

1.考生提交的档案、协议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所有档案材料必须为原始件,不得复制。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未达到上述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导致考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无法注册学籍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思政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根据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参照上述第四点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

3.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入学手续的办理请关注学校研招网“公告栏”发布的《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手续办理指南》。

4.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链接)。

5.如需《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在职)》《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电子版,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中查看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