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
为方便各位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已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尽快办理拟录取手续,现根据工作进度分批次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范围:已确定拟录取且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考生信息见附件。
2.自取安排:上述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领取本人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若代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
3.邮寄安排:未自取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于当天下午,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往拟录取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一般5天内寄达,请考生自行上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查询到达状态,邮寄单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发放安排表(陆续更新)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
附件: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发放安排表
(陆续更新)
公示 批次 |
考生 信息 |
自取时间 |
邮寄 单号 |
备注 |
第一批 |
2015年5月19日 上午8:00-11:30 |
“申请-审核制”博士已完成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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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2015年5月21日 上午8: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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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2015年5月25日 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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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
2015年6月18日 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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