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硕士拟录取资格考生及时备案的紧急通知

作者:2013-04-26

各位被拟录取2013年硕士研究生:

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欲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201355日下午16:00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办理备案手续,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研究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表》(附件)。凡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在我校录取后,造成考生无法进行其他相关安排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被我校拟录取同时又被调剂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在不取消调剂学校“待录取”的状态下,均被视作自动放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拟录取资格。(何为“待录取”?)如需取消调剂学校的“待录取”,则必须在201354日下午16:00前完成。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本着对其他考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