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1年政法干警法律硕士研究生新同学:
欢迎你即将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为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你,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2012年5月20日。
二、报到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
三、报到方式:新生报到时,报到时需出具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定向培养协议书、学位证、毕业证,并附上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以便进行审核需出具办理手续时使用。
四、组织关系转移:新生是中共党员的,报到时须持有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介绍信(湖北省内党员直接转往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其它省份党员转往湖北省高校工委)。新生若是共青团员的,报到时须持有基层团委的组织介绍信、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五、户口迁移:若需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必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关内容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果入学当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读期间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且毕业就业时涉及户口迁移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档案转移:新生可自行将档案带至学校,报到后另行将档案交研究生院档案室(文治楼309室)。若考生档案保管单位需邮寄考生档案,请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办理。
七、新生报到时需交纳的相关费用(财务部收取):
(一)住宿费:1200元/年。
(二)入户工本费:5元/人。新生如需办身份证,由保卫处另行代收工本费并统一办理。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20元/人,共计40元/人。
(四)学生平安保险:100元/人(按自愿原则,学校代保险公司收取在校二年期间的平安及医疗保险。)
八、费用交纳方式:
(一)中行POS机支持所有银行卡刷卡缴费,新生报到时到学校指定地点刷卡缴费。
(二)新生报到时直接到学校指定的现金收费地点缴费。
九、乘车:新生乘坐火车、轮船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家庭所在地到武汉的学生优惠票。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生活用品全部自理。报到时须准备10张免冠正面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备用。考前系在职人员者,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请与原单位解决,学校不受理此项管理。
(二)新生进校后,学校将对入学资格和身体异常者进行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学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7-88386072(电话),027- 87430115(传真),研究生院:027-88386706。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
欢迎你即将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为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你,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2012年5月20日。
二、报到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
三、报到方式:新生报到时,报到时需出具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定向培养协议书、学位证、毕业证,并附上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以便进行审核需出具办理手续时使用。
四、组织关系转移:新生是中共党员的,报到时须持有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介绍信(湖北省内党员直接转往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其它省份党员转往湖北省高校工委)。新生若是共青团员的,报到时须持有基层团委的组织介绍信、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五、户口迁移:若需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必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关内容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果入学当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读期间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且毕业就业时涉及户口迁移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档案转移:新生可自行将档案带至学校,报到后另行将档案交研究生院档案室(文治楼309室)。若考生档案保管单位需邮寄考生档案,请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办理。
七、新生报到时需交纳的相关费用(财务部收取):
(一)住宿费:1200元/年。
(二)入户工本费:5元/人。新生如需办身份证,由保卫处另行代收工本费并统一办理。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20元/人,共计40元/人。
(四)学生平安保险:100元/人(按自愿原则,学校代保险公司收取在校二年期间的平安及医疗保险。)
八、费用交纳方式:
(一)中行POS机支持所有银行卡刷卡缴费,新生报到时到学校指定地点刷卡缴费。
(二)新生报到时直接到学校指定的现金收费地点缴费。
九、乘车:新生乘坐火车、轮船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家庭所在地到武汉的学生优惠票。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生活用品全部自理。报到时须准备10张免冠正面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备用。考前系在职人员者,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请与原单位解决,学校不受理此项管理。
(二)新生进校后,学校将对入学资格和身体异常者进行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学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7-88386072(电话),027- 87430115(传真),研究生院:027-88386706。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