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且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请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1年4月8日-9日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考核证书复印件等)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首义校区中南楼302)。若加10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无须到我校办理此项手续。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