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和录取类别(非定向或定向)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不得更改。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现将全日制、非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另行说明,详见第三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均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我校2025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要求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按规定经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学、注册学籍。未按规定完成调档或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导致考生无法入学、无法注册学籍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拟于6月份(暂定,具体时间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将《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事宜详见调档函相关要求。
(二)档案寄送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治楼309室研究生院档案室(邮编:430073)
收件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904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25年我校拟录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包括:法律(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工商管理(MBA、EMBA)、审计(MAud)、公共管理(非全日制MPA)、英语笔译(非全日制方向)。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必须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
《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2份给考生(1份考生本人留存,1份由考生交定向就业单位)。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在拟录取阶段必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
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录取考生根据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参照上述第一、二点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入学手续的办理请关注学校研招网“公告栏”发布的《202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手续办理指南》(预计于6月上旬发布)。
(三)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链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