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严禁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二、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三、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三、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四、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向本单位全体师生传达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