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博士生《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5125

相关拟录取2018博士生考生:

为方便已确定拟录取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尽快办理拟录取手续,现将《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自取安排: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领取本人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若代他人领取,代取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

自取时间:6月7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邮寄安排:未自取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于自取时间结束,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往拟录取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一般5天内寄达,邮寄单号见附件。

最终录取结果以6月底、7月初发放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6月


附件:257财大2018年博士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单号6.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