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3089

各位2017年录取博士研究生:

为方便各位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取

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自取。

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

2.领取时间201777(周五)上午830—1130

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

(二)邮寄

1.未自取的非我校通讯地址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2.未自取的通讯地址为我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的录取通知书,请于77前于工作时间内到研招办领取。领取要求同上。

三、重要提示

1.启封后务必仔细核对EMS信封内置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定向协议书(限非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中国银行卡(转发中国银行通知:部分新生开卡未成功,如信封内无配套银行卡者,请自行联系: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02788386971

2.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仅此一份不予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入学报到后纪念联由考生留存,报到联部分由学院回收做入学凭证。

3.《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简称《少骨定向协议》)办理说明

1)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新生:将1份《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书》交定向就业单位,另1份自行保存。

2)录取类别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新生:将所有《少骨定向协议》交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签字盖章。并于开学第一周内201794-8日工作时间,放假期间恕不受理)将签字盖章完整的2份《少骨定向协议》寄(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少骨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101室)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四、其他

部分拟录取考生因缺少材料,按教育部及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须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疑问请咨询研招办。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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