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二)

发布时间:2017-05-20浏览次数:9927

现对我校部分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523日。

1.本次公示仅包括我校拟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见附件。

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度对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生分批次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610日前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以稍后发布的2017博士生拟录取工作通知》为准。

3.因相关学院拟录取工作未结束,本次公示仅含经济学院、财税学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部分考生。

4.本次公示的仅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研招办

                          2017年5月20

附件: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公示表(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