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浏览次数:664

各位2016级博士研究生新生:

现就发放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号码领取。

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

2.领取时间630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71日上午 8:301130

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注明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2日下午以特快专递(EMS)寄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和移动电话为准。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二、请注意核对特快专递内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中国银行卡、入学须知、定向合同或协议书(仅限“定向就业”录取的新生)。

转发中国银行说明:部分新生开卡未成功,如EMS信封内无配套银行卡者,请联系: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02788386971

三、《定向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简称《少骨定向协议》)办理说明

(一)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少民骨干计划)”的新生

1份《定向合同》协议书交定向就业单位,另1份自行保存。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少民骨干计划)”的新生

1.将所有《少骨定向协议》交协议书的 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签字盖章。

2.7月8前将签字盖章完整的2份《少骨定向协议》寄(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少骨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101室) 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四、报到时间为2016830,报到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具体事宜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级研究生入学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