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1浏览次数:7396

各位2015博士研究生:

现就发放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自取:请于201572日上午11:30前,到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如代领,需出具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2日下午以特快专递(EMS)寄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复试期间考生若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变更了通信地址,则以变更后的通信地址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二、请注意核对特快专递内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中国银行卡、入学须知和协议书(仅限定向培养新生)。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少民骨干新生,请将定向培养协议交相关部门签章,92日前将2份定向培养协议(相关部门已签章)通过特快专递(EMS)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到时间为201596,报到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具体事宜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五、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101室) 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五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