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接收通知书和调档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84

各位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

现就发放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接收通知书和调档函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拟接收通知书和调档函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自取:请于2015417日上午10点前,到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若代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417日下午以特快专递(EMS)寄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二、请于430日前全部档案寄(送)至研究生院档案室。详细说明见“调档函”。

三、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南湖校区文治楼309室) 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90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