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申请复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4浏览次数:467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1528日起分两轮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说明

初试成绩包括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全国统考科目为全国或全省统一阅卷,各科目成绩经过反复核查;自命题科目经学校反复核查,原则上不接收核分申请。如考生对本人成绩确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成绩。

1.查询时间:281000开始,查询自命题科目成绩;2111700,查询统考科目成绩。由于查询人数较多,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

2.查询方式: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

3.统考科目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它科目为自命题科目。

二、申请复查成绩说明及程序

1.申请时间及科目:210日下午1600前,申请复查自命题科目成绩;2131600前,申请复查统考科目成绩。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2.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复查内容主要为答题得分漏记、错记、漏判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全国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程序

考生下载成绩复查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于2101600前(适用于自命题科目)和2131600前(适用于统考科目)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或传真至027-88386216

对申请理由充分的考生,学校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

2月11后查询到的自命题科目成绩、216日后查询到的统考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其它事项

1.教育部将于3月下旬公布“2015年参加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公告。复试预计于4月上中旬进行。

2.按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请考生在相应日期(预计4月上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复查申请表(temp_15020419563503.zip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