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24164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4328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考核证书复印件等)寄(送)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校区研究生院101室)。若加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无须提交以上材料。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接收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70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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