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及《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50号)的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法律硕士(J.M)
2.公共管理硕士(MPA)
3.会计硕硕士(MPAcc)
二、招收人数
1.法律硕士:75人
2.公共管理硕士:75人
3.会计硕士:100人
三、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