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查询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5浏览次数:2992

各位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组织完成了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应登录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并办理相关拟录取手续。
一、拟录取结果说明
1.拟录取类别说明。普通培养: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委培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考生工作单位委托学校进行培养;定向培养:专指少数民族骨干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2.本次公布的仅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拟录取相关手续的办理
1.调转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审查
拟录取类别为普通培养的考生,务必将全部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1)于2012年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考生若为应届硕士生,请将现有人事档案先转入学校,待硕士毕业后再将其它档案转入学校。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若为在职考生,请于6月20日前将经乙方、丙方、丁方签章的在职考生定向培养协议(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和《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为非在职考生,请于6月20日前将经乙方、丙方签章的非在职定向培养协议(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和档案材料寄(送)到研究生院档案室。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因毕业手续尚未办理,确无法按时转档的,请将现有档案材料在6月20日前寄(送)至我校,其它材料待归档后在7月底前寄至研究生院档案室。   
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请于6月20日前将经乙方和丙方签章的委培合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和《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若为高校专任教师,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学习的正式文件(带文号)。                       
2.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
(1)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附件2)。请下载委培协议(一式三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签字,委培单位签字盖章,于6月20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底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委托单位);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签订专门的协议书,合同书样本以及办理要求如下:
 A.在职考生。一式四份,请将协议书(附件3)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将于6月底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B.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请将协议书(附件4)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将于6月底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委培合同和协议书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文治楼309室) 程老师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904。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拟录取手续。逾期尚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