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查询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0浏览次数:2309

各位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组织完成了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布(点击进入),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结果说明
1.拟录取类别说明。普通培养: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委培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考生工作单位委托学校进行培养;定向培养:专指少数民族骨干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2.本次公布的仅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拟录取相关手续的办理
1.调转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审查
拟录取类别为普通培养的考生和定向非在职考生,务必将全部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1)于2011年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考生若为应届硕士生,请将现有人事档案先转入学校,待硕士毕业后再将其它档案转入学校。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类别为委培和定向在职考生,请将思想政治审查表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
(1)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附件2)。请下载委培协议(一式三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签字,委培单位签字盖章,于6月20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委托单位);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签订专门的协议书,合同书样本以及办理要求如下:
 A.在职考生。一式四份,请将协议书(附件3)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B.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请将协议书(附件4)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三、相关地址
委培合同和协议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文治楼309室) 程老师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904。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尽快办理上述拟录取手续,逾期尚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